为进一步维护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长江水域渔业资源,2020年以来,国务院农业农村部发布通告要求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然而,有些不法分子仍然为了一己私利,无视法律法规,非法捕捞。 近日,会同县广坪镇杨家渡村杨某东在其家附近渠水支流广坪河“烂坝”附近用2副地笼非法捕捞水产品,被会同县森林公安局广坪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收缴其非法捕捞的水产品中国圆田螺3个、青虾20条、蛇鮈鱼6条、鲫鱼3条、刀鳅鱼1条、塘鳢16条,均属当地水生野生动物。 杨某东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6月8日,杨某东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现已移送起诉至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