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李妹妍 通讯员 朱嘉伟 近日,由广东阳江海警局查获的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在阳江市江城区法院开庭判决,5名被告人被判处七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与以往不同的是,江城区检察院针对该起案件,对5名被告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名被告人同时被判处赔偿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共计4.9万元。 2020年11月28日凌晨,阳江海警局派遣海警执法艇在阳江海陵岛附近海域查获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查获涉案花甲螺87吨、涉案船舶3艘、抓获涉案人员5名。随后该局迅速组织执法力量对两起案件进行立案侦查。 据了解,该案是阳江海警局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被告人赔偿的海洋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将存入相关职能部门建立的海洋生态环境修复专用基金账户,专门用于海洋生态环境修复建设。 根据“碧海2021”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部署要求,为加快休渔期渔业资源修复,阳江海警局将联合渔政、法院、检察院共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