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众议院同意了一项新法案条目,这项法案对改良维护和成长埃及渔业的律例至关主要。
新法案第40条的同意为制止所有外国渔船在埃及国土或经济水域功课展平了途径。这项禁令只有在不影响埃及现有法令的情形下才会实行。埃及现有法令答应外国投资者开辟该国的天然资本和公用事业体系。
埃及议会还同意了一项条目,划定在未经当局同意的情形下,将今朝在埃及湖泊和渔业维护与成长治理局监管下的湖泊排水或填塞为不法。它还同意了一项条目,制止“从船舶或工场向埃及水域倾倒或排放有毒、放射性或石油资料或未经处置的污水”,这可能会侵害水生财富、水生生物或渔业运动。
埃及一向在履行第124/1983号法令,该法令答应应用咸水和海水以及不合适农业的贫瘠地盘进行海产养殖。该法令限制从湖泊和排水沟供水,由于它制止应用淡水,保存农业浇灌。然而,当局设立的孵化场不受这一划定的限制,由于农业部受命经由过程法令指定养鱼区域。
粮农组织FAO表现,埃及的渔业财富是公民收进的最主要起源之一,也是平安卵白质的起源,可以在国内供给食品需求,同时成长其他财产。维护和成长埃及的内陆和海洋渔业是该国保持今朝鱼类产量程度的尽力的一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