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餐饮食品等 14 类食品 178 批次样品,其中7批次样品抽检不合格,被检测出重金属污染、兽药残留等问题。 不合格的7批次样品中,有5批次为水产品。其中,惠东县港口新源滨海鲜饭店和惠东县港口聚鲜阁海鲜饭店销售的扇贝均被检测出镉、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惠城区小谢水产店销售的塘虱鱼、以及惠城区孙记水产品批发部销售的泥鳅被检测出恩诺沙星超标。恩诺沙星是一种动物用的抗生素,有抑菌作用,但人不能直接使用;此外,惠城区孙记水产品批发部销售的小龙虾,被检测出含有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呋喃西林的代谢物。 被检测出不合格的样品还包括惠城区谢明兴家禽档销售的三栋鸡,食品中所添加的抗病毒药——金刚烷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惠城区贝琪面包坊销售的南瓜餐包,被检测出山梨酸及其钾盐、防腐剂混合使用比例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目前,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如有市民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 12345 或 12315进行举报。 编辑:杨荧 一审:周惠婷 二审:崔丹丹 三审:冯新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