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海产养殖法律工作,依据农业农村部及省、市海洋与渔业主管部分关于开展海产养殖业法律举动的安排和请求,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法律支队结合县级渔业法律机构开展海产养殖法律检讨。
10月13-15日,支队共派出三个检讨组分赴12个县(市、区)多个海产物养殖企业进行检讨,检讨企业养殖证轨制履行情形、是否持有有用的海产苗种出产允许证以及是否树立真实完全的用药、出产、发卖记载。重点检讨企业在海产养殖出产进程中是否应用禁用的,无产物标签、出产允许证、质量尺度和查验及格证等信息的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严格冲击应用禁用药物及其化合物、停用兽药、人用药、原料药和农药的行动。举动共出动法律职员90人,检讨海产养殖单元45家,抽检样品19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