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杰尼
11月5日,南宁百货(600712.SH)收到上交所问询函,被要求说明2016年至2018年开展的海产品贸易业务未发生真实商品交易的具体过程等问题。
(来源:上交所官网)
11月5日,南宁百货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年10月至2018年3月,南宁百货累计开展海产品贸易43组,其中30组海产品贸易业务未发生真实商品交易(涉及湛江市鲁鑫贸易有限公司等8家上游供应商,广西幸福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下游客户)。
对此,监管部门要求南宁百货说明未发生真实交易的贸易业务的具体过程,包括业务模式、经办人和责任人、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相应资金流、票据流、货物流的具体情况,说明交易相关的资金来源及最终去向,是否存在流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情形。
公告显示,南宁百货对未发生真实交易的业务按照真实商品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导致未能如实披露2016-2018年相关财务信息。
对此,监管部门要求南宁百货说明信息调整是否影响各期净利润及具体影响金额,说明2016年至2018年的年审会计师对会计科目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得的审计证据足以保证相关报表项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公开资料显示,南宁百货主营业务为商业零售。2021年第三季度,南宁百货实现营收1.96亿元,同比增长2.77%;实现净亏损270.47万元,业绩同比下降7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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