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杨璐 近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山东省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其中有3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行为, 被依法查处。 2021年1月至2021年9月间,山东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3496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进行了检查。 执法人员发现有3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违法使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药物行为,经调查取证,已对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共计人民币3.5万元,相关养殖水产品共194.3千克已进行无害化处理,已无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其中,无案件涉嫌犯罪移交当地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发现有3家水产养殖生产单位存在使用未经批准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的情况,可能导致其养殖的水产品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山东省海洋与渔业执法监察局将进一步关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联系电话:0531-82976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