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杨丽娟)11月25日,记者从肇庆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根据中央、省部署要求,我市制定了《肇庆市开展“不安全、不上市”专项行动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全面落实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监管机制。 《方案》在水产品用药上提出了“最严”要求,筑起违禁药物不得使用、使用药物务必登记、投入品务必审批、上市前务必过休药期、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务必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务必到位等“六道防线”,实行“十大措施”推动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稳步提升。 《方案》的有效落实离不开监管机制。《方案》提到,将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和工作机制创新作为重点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促进各地积极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开展常态化飞行检查、明察暗访,将抽检结果作为各地监管效果重要评价依据,并将监管成效列入相关部门和各地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目前,肇庆已成立水产品“不安全、不上市”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我市下一步将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建设,构建以市级农产品质检机构为骨干、县级质检站为基础、镇村级快检为补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网络体系,达到“有机构、有人员、有职责、有经费、有手段”,力争在全市万亩以上养殖大镇按每万亩养殖池塘配置1个检测公共服务点,建成集水产品快速检测、科普宣传、质量溯源、网格化管理为一体的服务综合体。 《方案》还提出建立养殖数据库和台账管理,各地要督促、指导水产养殖主体做好养殖生产、用药、销售记录工作,使水产养殖做到标准化、规范化、可控制、可追溯,实现养殖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推进健康养殖,通过开展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示范活动,进行池塘工程化循环水养殖、工厂化循环水养殖、稻渔综合种养、养殖尾水治理等模式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开设肇庆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云课程大讲堂,加强对养殖户的宣传和指导,全方位牢牢守住水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