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增强海产养殖用投进品监管的通知》(农渔发〔2021〕1号),领导各级处所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部分,进一步增强对出产、入口、经营和应用假劣海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违法行动的冲击力度。各地农业农村主管部分、农业综合行政法律机构积极依照“四个最严”请求,加年夜案件查办和惩处力度,严格冲击不法添加犯禁兽药等投进品的违法行动。在各方配合尽力下,2021年国度产地兽药残留监测及格率达99.9%,农产物例行监测中海产物及格率达96.9%,海产物质量平安程度获得有用保障。
为震慑相干违法行动,领导海产养殖出产者规范应用海产养殖用投进品,农业农村部筛选了2021年海产养殖用投进品相干法律10个典范案例,现颁布如下,供各地参考。
案例一
黑龙江省绥化市农业农村局查处某养殖场未严厉遵守休药期案
2021年6月,牡丹江市市场监视治理局现场抽检发明某公司柳根鱼中恩诺沙星超标,依据进货记载显示,该产物可溯源至绥化市某养殖场,遂将此案移交绥化市农业农村局。经查询拜访,该养殖场应用了恩诺沙星药品,但休药期划定的时限未满就向某公司发卖了该批次柳根鱼。8月,绥化市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农产物质量平安法》第五十条,责令当事人追回已经发卖的海产物并进行无害化处置,处5000元罚款,充公不法所得500元。
案例二
江苏省太仓市沙溪镇国民当局查处某公司发卖含有海产养殖禁用药物的海产物用于食物花费案
2021年2月,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产地海产物兽药残留监视抽查检出太仓市某科技园的鳊鱼样品孔雀石绿超标,案件交由太仓市沙溪镇国民当局查处。经查,当事人将含有孔雀石绿的鳊鱼产物送至直销店发卖,组成发卖含有犯禁药物的动物产物用于食物花费的行动。4月,太仓市沙溪镇国民当局根据《兽药治理条例》第六十三条,联合行政处分自由裁量基准,责令当事人对含有犯禁药物的海产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处3万元罚款。
案例三
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农业农村局查处某海产养殖公司应用假兽药案
2021年10月,武汉市农业综合法律支队在武汉市某海产养殖公司进行海产养殖用投进品检讨时,发明该海产养殖公司采购、应用的“鳋灭”外用杀虫剂为无兽药同意文号、无GMP认证的假兽药,交由黄陂区农业农村局查处。经查,现场用药记载、药品采购记载及仓库药品均证实这一事实,当事人也对相干事实予以认可。12月,武汉市黄陂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兽药治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对当事人处1万元罚款。对武汉市某农发公司(“鳋灭”发卖方)涉嫌经营、发卖假兽药的违法事实另案处置。
案例四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农村局查处某养殖场应用限制应用的物资养鱼案
2020年12月,佛山市顺德区农业农村局接到群众投诉,称有人应用鸡杂和逝世鸡喂鱼。顺德区农业农村局法律职员当即赶往现场。经讯问,当事人认可存在直接投喂限制直接应用的冰鲜(冻)饵料(鸡杂、鸡肠等)进行海产养殖的行动,且涉案饵料已用完。2021年1月,顺德区农业农村局根据《海产养殖质量平安治理划定》第十五条、《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治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对当事人处3000元罚款。
案例五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渔政年夜队查处某虾苗场应用犯禁药品案
2021年5月,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渔政年夜队共同防城港市渔政支队,在海产物抽检进程中检出某虾苗场的南美白对虾虾苗样品存在呋喃西林代谢物、呋喃唑酮代谢物超标的情形。当事人对上述事实予以确认,对检测成果无贰言。该批次虾苗没有出售,已做无害化处置。7月,东兴市农业农村水利局渔政年夜队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行<中华国民共和国渔业法>措施》第三十八条,责令当事人当即矫正违法行动,处2000元罚款。
案例六
海南省昌江县农业农村局查处某养殖场应用禁用药物案
2021年5月,农业农村部组织的产地兽药残留监测抽检检出昌江县某养殖场的石斑鱼存在呋喃西林代谢物超标。经查询拜访,药残超标相干鱼数目较少且未对外发卖。昌江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兽药治理条例》第六十二条,斟酌该案没有造成迫害成果,减轻处分,责令当事人对相干石斑鱼进行无害化处置,处3000元罚款。
案例七
贵州省荔波县农业农村局查处两家养殖场鲟鱼产物应用氧氟沙星案
2021年5月,农业农村部组织的国度产地兽药残留监测抽查检出黔南州荔波县两家养殖公司的鲟鱼产物氧氟沙星含量超标。后两家养殖公司申请复检,成果保持原结论。7月,荔波县农业农村局立案查询拜访,并邀请国民法院、县***、县司法局对该案实用法令题目进行研讨切磋,决议从重处分。8月,荔波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农产物质量平安法》第五十条,责令两家养殖场对分歧格的鲟鱼产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充公其违法所得,并分辨处分款2万元。
案例八
陕西省宝鸡市凤翔县农业农村局查处某公司发卖兽药残留不合适农产物质量平安尺度的农产物案
2020年10月,农业农村部农产物质量平安监视抽检检出凤翔县某公司部属的鱼塘(自营鱼池垂钓)中鲤鱼样品地西泮含量超标。经查询拜访,当事人从他处购进鲤鱼放于自营鱼池垂钓,组成经营兽药残留含量不合适农产物质量平安尺度的农产物的违法行动。2021年1月,凤翔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中华国民共和国农产物质量平安法》第五十条,责令当事人结束发卖涉案海产物并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置,充公违法所得240元,处2000元罚款。
案例九
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农业农村局查处某养殖场应用国度制止应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案
2021年10月,农业农村部组织的国度产地海产物兽药残留监控抽检检出永昌县某养殖场1号和2号池内的虹鳟鱼和金鳟鱼孔雀石绿超标。查询拜访进程中法律职员消除鱼苗及饲料含孔雀石绿的可能性。当事人承认抽查检测成果并不申请复检。12月,永昌县农业农村局根据《兽药治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责令该养殖场对涉案鳟鱼进行无害化处置,处1万元罚款。
案例十
重庆市铜梁区农业农村委查处某公司未树立用药记载案
2021年6月,农业农村部国度产地海产物兽药残留监控抽检检出重庆市铜梁区某公司牛蛙样品中呋喃西林代谢物超标,恩诺沙星和环丙沙星总量超标。7月,法律职员查询拜访进程中未发明该养殖场违法违规用药的直接证据,但发明其未按划定树立用药记载。8月,铜梁区农业农村委以该公司涉嫌未树立用药记载案立案处置,根据《兽药治理条例》第六十二条,责令该公司对挂号保留的牛蛙进行无害化处置,处1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