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美兽药出产、经营允许证核发工作,增强兽药出产、经营环节监管,我部修订了《兽药出产允许证》《兽药经营允许证》《兽药GMP证书》样式,现予以宣布,自2022年9月1日起启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布告如下。
中华国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通知布告 第581号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为进一步完美兽药出产、经营允许证核发工作,增强兽药出产、经营环节监管,我部修订了《兽药出产允许证》《兽药经营允许证》《兽药GMP证书》样式,现予以宣布,自2022年9月1日起启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布告如下。
一、新版《兽药出产允许证》《兽药经营允许证》设立正本、副本,具有划一法令效率,是兽药出产或经营企业取得响应允许的正当凭证,正本吊挂和摆放在出产或经营场合明显地位,副本用于记录企业相干内容的变革情形。
二、新版《兽药出产允许证》证号格局为“兽药出产证字XXXXX号”,此中数字为5位,由企业地点省份序号(2位,以原农业部通知布告第452号颁布的省份序号为准)和企业序号(3位,省份内排序)构成。
新版《兽药经营允许证》证号格局为“兽药经营证字XXXXXXXXX号”,此中数字为9位,由企业地点省份序号(2位,以原农业部通知布告第452号颁布的省份序号为准)、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序号(4位,各省份同一编制并宣布)及企业序号(3位,县级行政区域内排序)构成。
新版《兽药GMP证书》证号格局持续依照农办医〔2015〕11号文件履行。
三、新版《兽药经营允许证》的经营范畴表述应为:兽用中药、化学药品;兽用生物成品(应载明国度强迫免疫用生物成品或非国度强迫免疫用生物成品);兽用特别药品(兽用***品、兽用精力药品、兽用易制毒化学药品、兽用毒性药品、兽用放射性药品等);兽用原料药。
四、此前各级农业农村部分核发的旧版《兽药出产允许证》《兽药经营允许证》《兽药GMP证书》,在换发前持续有用。
农业农村部
2022年7月15日
《兽药出产允许证》
《兽药经营允许证》
《兽药GMP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