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至23日,辽宁葫芦岛市农业综合行政法律队开展了养殖企业产地海产物质量平安监视抽查。
抽查进程中,工作职员严厉依照《产地海产物质量平安监视抽查工作暂行划定》(农办渔[2009]18号)和《海产物抽样规范》(GB/T30891-2014)请求开展示场随机抽样,严厉做到样品留样、复检、三方签字,确保样品采集的客不雅性和可追溯性。此次海产物质量平安监视抽查共抽取样品60批次,此中工场化养殖年夜菱鲆样品50批次、冷水养殖虹鳟鱼样品10批次。抽检同时,工作职员与企业签定了疫情防控主体义务许诺书,核查了12名外来务工职员的信息、近况和动向,请求企业负责人严厉落实平安出产各项轨制划定,当真落实海产物质量平安出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办法。
下一步,市农业综合行政法律队会持续加年夜食用农产物抽检力度,对监视抽查禁用药物超标题目“零容忍”,发明一路,查处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