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和省市农业污染源普查有关请求,我市积极开展海产污染源普查工作。
丹江口市作为全省农业污染普查工作试点,海产污染源统计工作占到了全市的70%摆布。丹江口市海产局在起步晚、义务重、时限紧、资金难的条件下,制订了渔业污染源普查计划,多次组织开展普查培训会和工作推动会,对丹江口市各个乡镇进行海产污染源数据统计,起到了先试先行的感化。
11月中旬省污普办组织对我市张湾区、丹江口市、房县、竹山县污染普查工作进行了质量核查,省污普办质量核查职员对丹江口市海产局的污染普查工作表达了高度赞赏,并在传递中指出“丹江口和竹山数据填报质量高于本区域其他地域,此中丹江口海产污染源填报质量最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