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我区开出了首张“垂钓罚单”。据懂得,当事人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不法垂钓,区农水局法律职员根据新修订的《安徽省实行<中华国民共和国渔业法>措施》开具《就地行政处分决议书》,对其处二百元罚款。
2022年3月25日《安徽省实行<中华国民共和国渔业法>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行了第五次修改。《措施》明白了:“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不得从事捕捞运动,不得垂钓,不得收购、发卖不法捕捞渔获物。”“在禁渔区、禁渔期垂钓的,由县级以上国民当局渔业行政主管部分充公渔获物,可以并处二百元罚款。”
自《措施》修改实行以来,区农水局保持处分与教导相联合,多重方法加年夜普法宣扬力度,如:在巡视中向垂钓喜好者宣扬相干划定,应用通信技巧在禁渔区湖面及其沿岸20-50米内发送提示短信3万余条,在禁渔区重要进口地位吊挂横幅10条,张贴禁渔布告100张,新增禁渔通告牌19个。
颠末一个多月的宣扬领导和强化巡视,“禁钓”新划定逐渐深刻人心,此后区农水局将进一步增强渔业法令律例宣扬,依法查处不法垂钓、不法捕捞行动,不竭巩固不法捕捞专项整治举动结果,切实维护我区渔业资本和水生态情况。
(撰稿人:汪玥 审核人: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