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至15日,依据山东省厅《关于做好农业部2015年海产苗种质量平安监视抽查工作的通知》安排,依照省总队有关请求,第一支队完成辖区济宁、枣庄、日照、青岛4市10个海产物苗种场的监视抽查工作。此次抽检涉及乌鳢、团头鲂、鲢鱼、罗非鱼、魁蚶、螃蟹、对虾等品种,样品采集处置和监测由农业部渔业情况及海产物质量监视查验测试中间(北京)承担,第一支队对抽检进程进行了全程监视。 在监视抽查进程中,法律职员严厉履行农业部《产地海产物质量平安监视抽查工作暂行划定》和《山东省海产物质量平安监视抽查轨制》。在养殖企业主体确认、品种池断定、采样制样封样进程中,省、市、县法律机构形成协力,积极共同监测中间工作,履行全程介入、严厉监视,确保了所抽样品规范有用。同时法律职员还联合抽检工作,向养殖单元鼎力宣扬海产物质量平安法令律例,普及海产物养殖用药划定,进步养殖单元遵法出产、依法养殖的自律意识,取得了杰出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