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海岛大众而言
养虾是增收致富的好措施
不意辛辛劳苦养的虾
却被偷盗团伙给盯上
一夜之间丧失13万余元
经湛江开区公安锲而不舍周密侦察
先后抓获涉嫌偷盗、粉饰隐瞒犯法所得犯法嫌疑人5名
胜利打失落了这一偷盗团伙
2022年8月22日,经开区公循分局东简派出所接到报案,受害人叶某虾场的虾被人偷了,估算价值高达13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敏捷前去实地勘查,经耐烦摸排和剖析研判,办案***发明嫌疑人冯某强有重高文案嫌疑。在随后的侦察中,***还发明嫌疑人一般是在清晨时分前去虾池偷虾,天亮之前逃之夭夭。但嫌疑人反侦查意识较强,作案时光、地址均不固定,给抓捕工作带来必定难度。
经连日耐烦蹲守,2022年10月3日清晨,***就地抓获犯法嫌疑人冯某强(男,广东珠海人,52岁)。而经进一步伐查发明介入偷盗的并不止冯某强一人。经审判,冯某强对其伙同李某庆、邓某波等人多次实行偷盗并将偷盗来的活虾转卖他人不法获利的犯法事实供认不讳,带破偷盗案件10余宗。
经由过程扩线深挖,***于2023年2月22日、2023年9月10日分辨将涉嫌隐瞒、粉饰犯法所得的黄某荣(男,广东湛江人,43岁)、赵某新(男,广东珠海人,51岁)抓获回案。并乘胜追击扩展战果,依据把握到的线索,2023年9月11日和9月13日,办案***先后在珠海、广州将窜匿的犯法嫌疑人李某庆(男,广东珠海人,45岁)、邓某波(男,广东梅州人,38岁)抓获。
今朝,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一案一普法
《中华国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偷盗罪】“偷盗公私财物,数额较年夜的,或者多次偷盗、进户偷盗、携带凶器偷盗、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并处或者单处分金;数额宏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数额特殊宏大或者有其他特殊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者充公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