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6月26日讯(通讯员 唐海明)6月25日,笔者从邵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了解到,鸿辉酒店已暂停营业并在法定时限内上交了消防罚款。 为全力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发生,连日来,邵阳县消防救援大队通过集中夜查、联合督查等形式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同时对县城多家酒店进行了突击检查。 3月19日,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发现位于邵阳县塘渡口镇振羽大道利达大厦的邵阳县鸿辉酒店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发现违法行为后,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对该场所负责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违法事实展开了调查取证。 经调查发现,该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该单位负责人明知违法,却仍然未及时中止这种违法行为。 随后,大队对单位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进行了询问,提取了营业执照、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并制作了《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下发了《处罚决定通知书》,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及其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向法定代表人进行了告知。该单位了承认了违法事实,不提出陈述和申辩。 经集体议案,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邵阳县鸿辉酒店有限责任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对该单位处以相应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