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6日讯 6月25日早上6时30分,潍坊滨海交警大队民警查处了一起“隔夜酒”违法行为,被查的驾驶员一脸委屈解释道:“昨天晚上朋友吃饭,喝了两杯42度白酒,本想着第二天早上应该没事了,没想到早上刚一上路就被查获。” 据了解,当天早上,滨海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像往常一样在辖区S309香江西街开展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巡逻至S309与潍县中路路口时,发现一辆鲁V牌照的小型轿车逆行,这引起民警注意,民警立即叫停车辆,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在与驾驶员短暂的交谈中,民警闻到其车内浓重的酒味,随即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显示4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驾驶员一脸惊愕,表明自己早上没有喝酒。经过民警再三询问,驾驶员才意识到可能是“隔夜酒”惹的祸。原来,前一天晚上与朋友喝酒到很晚,但是没想到距离这么长时间了, “隔夜酒”还能测得出来,驾驶员一脸无奈。 民警告诉记者,其实,隔夜酒驾只是一种通俗的说法,酒驾与否是依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判定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酒后驾车,大于80mg/100ml为醉酒驾车,是否酒驾,与喝酒时间无关,看的是数值。 由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加上逆行,驾驶员被处以罚款1200元、驾驶证扣15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周明秀 通讯员 杨群 潍坊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