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一位养殖户,未办允许证持久在水库里从事不法养鱼运动。近日,本地法院组织强迫拆除以还水库杰出生态。
2013年,经营户曹某承包蜂岩镇洋蛟溪水库从事养鱼运动,可是曹某并未取得养殖证。
2017年往年6月,县农牧局先后向曹某下达了《行政处分事先告诉书》、《行政处分决议书》,限其在同年9月5日前自行拆除不法养鱼举措措施。
据悉,在法按期限内,曹某既未申请复议也未向法院提告状讼,终极该案进进履行阶段,凤冈县法院于2018年2月依法向曹某投递了履行通知书等相干法令文书,并限其在同年3月20日前自行拆除。
不外,在法按期限内,曹某却一向未对举措措施进行撤消。
为维护水库情况,4月17日,凤冈县法院组织气力,决议对该不法养鱼举措措施进行拆除。
记者 黄宝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