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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较大污染物超标!福建晋江这家公司所产水产制品再现食品安全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03 13:57:16    来源:海水产新闻    作者:海产品    浏览次数:186
导读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11月3日,中国质量新闻网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福建省晋江市安海三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水产制品再度被通报。烘烤虾皮被检出毒性较大污染物超标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7批次食品抽检不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11月3日,中国质量新闻网从市场监管总局获悉,福建省晋江市安海三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因生产不合格水产制品再度被通报。

烘烤虾皮被检出毒性较大污染物超标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 第42号〕显示,天猫乐惠旗舰店(经营者为福建省晋江市安海三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晋江市安海三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海三源食品公司”)制造的“乐惠”烘烤虾皮,经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检验发现,其中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通告显示,安海三源食品公司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核查后对其提出的异议不予认可。

据悉,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是国际公认的毒性较大的污染物,具有肝毒性和致癌性。目前由N-二甲基亚硝胺引起的急性中毒较少,但如果一次或多次摄入含大量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食物,也可能引起急性中毒。《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N-二甲基亚硝胺在水产制品(水产品罐头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为4.0μg/kg。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早在2017年就曝出过食品安全问题

中国质量新闻网注意到,安海三源食品公司早在2017年就曝出过食品质量问题。

2018年7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显示,锦江麦德龙现购自运有限公司广州番禺商场销售的,标称福建省晋江市安海三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带丝,铅(以Pb计)检出值为1.4mg/kg,比国家标准规定(不超过1.0mg/kg)高出40.0%。

2017年6月20日,原福建省食药监局发布的2017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11期)显示,标示为福建省晋江市安海三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2016年8月26日生产的王裔佳紫菜,铅不合格。

原福建省食药监局2017年1月发布的食品抽检结果显示,标示为福建省晋江市安海三源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水产制品被检出问题——2016年8月2日生产的Q鱼饼(原味)、2016年8月3日生产的Q鱼饼(原味)、2015年12月3日生产的Q鱼饼(孜然烧烤味)均被检出苯甲酸不合格。

值得注意的是,长期过量食用上述不合格食品可能对人体产生危害。中国质量新闻网了解到,铅是一种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长期食用铅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血液系统、神经系统产生损害,尤其对儿童生长和智力发育的影响较大。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但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生产经营违法违规食品曾被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相关资料发现,安海三源食品公司还有因生产经营违法违规食品被处罚的记录。

信用中国数据显示,安海三源食品公司因生产销售不合格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于2020年12月14日被福建省晋江市市场监管局罚款6万元。

天眼查数据显示,安海三源食品公司因违反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于2017年9月25日被安海镇市场监督管理所罚款6万元;该公司因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产品,于2017年1月5日被福建省晋江市市场监管局罚款7.5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安海三源食品公司成立于1994年,经营紫菜、调味品、海带、虾皮以及各类罐头等,拥有“乐惠”“王裔佳”等系列品牌,近年推出了“Vike鱼可儿”系列以深海鱼为原料的即食休闲食品。

 
关键词: 食品 福建省 晋江市
(文/海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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