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码
海鲜水产品批发分享 HAICHANINFO.COM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今日新闻 » 经验 » 正文

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限量标准的黑鱼和鳊鱼 南京市溧水区王昌海水产销售部被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1-05 13:37:40    来源:海水产新闻    作者:海产品    浏览次数:453
导读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2日,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1年溧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涉及南京市溧水区王昌海水产销售部经营的黑鱼和鳊鱼。黑鱼不合格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1月2日,南京市溧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21年溧水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公告(第五期)》,涉及南京市溧水区王昌海水产销售部经营的黑鱼和鳊鱼(黑鱼:抽样单编号:NCP21320117163850511,鳊鱼:抽样单号:NCP21320117163850508)。

黑鱼不合格项目为甲氧苄啶,检验结果:甲氧苄啶88.8μg/kg,标准指标:≤50μg/kg。该批产品购进日期2021-07-15,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产品2.56千克,进价24元/千克,货值61.44元,已全部售完2.56千克(含抽样2.56千克),销售价30元/千克,货值76.8元。实施公告召回,未能召回到该批次产品。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在养殖环节使用兽药不当引起。

鳊鱼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检验结果:恩诺沙星267.2μg/kg,标准指标:≤100μg/kg。该批产品购进日期2021-07-15,经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产品1.89千克,进价22元/千克,货值41.58元,已全部售完1.89千克(含抽样1.89千克),销售价28元/千克,货值52.92元。实施公告召回,未能召回到该批次产品。截至目前,已完成产品控制,原因排查。经排查,产品不合格原因是在养殖环节使用兽药不当引起。

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限量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黑鱼和鳊鱼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及参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七)条第3款第(1)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没收违法所得26.7元并罚款1500元。处罚决定书编号:溧市监处字【2021】208号。

 
关键词: 南京市 市场监督
(文/海产品)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海产品原创作品,作者: 海产品。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www.haichaninfo.com/xinwen/show-9457.html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24910107@qq.com。
 


海产批发|海产养殖|大连水产品价格SYSTEM All Rights Reserved
海鲜市场|海水产品|海鲜批发价格|深度水产|海产加盟|海鲜报价|海参加盟|东湖明镜|
业务咨询:15864010277

鲁ICP备130234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