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儿庄警方经过缜密工作,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涉案的犯罪嫌疑人赵某被绳之以法。 今年以来,台儿庄公安分局持续加大对京杭运河台儿庄段流域非法捕捞行为的打击力度,11月5日凌晨5时许,分局治安大队联合水上派出所经综合研判,蹲守布控,将违法使用电舀子在运河台儿庄新大桥段电鱼的赵某抓个正着。 经审查,自202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赵某利用电鱼、地笼等非法捕捞工具长期在京杭运河台儿庄段(2014年11月被国家农业部列为黄颡鱼种质资源保护核心区)非法捕捞水产品,对水产种质资源造成严重破坏,并从中累计获利数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警方提示 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任何人都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更不允许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如发现违法捕捞行为,请及时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