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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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浙江海欣水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欣水产”)调整“新建年产1.5万吨鱼浆与制品及附属物高值化利用产业链延伸项目”(以下简称“海欣水产项目”)投资总额,由原11,550万元提高至15,5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舟山市投资成立“海欣水产有限公司”,开展上游原材料鱼浆制品生产及相关业务。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对外投资暨签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1)。
2、2020年5月,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了海欣水产《新建年产1.5万吨鱼浆与制品及附属物高值化利用产业链延伸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总投资11,550万元。规划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及配套建设2.10万平方米,建设6,000吨冷库0.60万平方米,建设非生产类建筑(包含科研、办公及宿舍、门卫)0.60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30万平方米。
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11,550万元占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9.66%,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项目调整情况
根据海欣水产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该项目规划建设面积增加,项目投资总额相应增加。2021年11月22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将海欣水产项目总投资额由11,550万元变更为15,575万元。项目规划建设生产车间、仓库及配套建设2.63万平方米,建设1万吨冷库1万平方米,建设非生产类建筑(包含科研、办公及宿舍、门卫)0.5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17万平方米。
本次调整后的项目投资总额占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1.51%,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应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并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海欣水产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主要是基于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对项目规划建筑面积进行调整,该项目的投资方向没有改变,不影响该项目的正常实施。该项目增加投资有利于推进项目建设,加快项目投产运营,增加公司产能,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目前公司自有资金相对充裕,资产负债率较低,本次增加投资金额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