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滨湖新区综合执法局获悉,自2021年12月1日起,衡水湖已进入为期9个月的封湖禁渔期。 为切实保护衡水湖水产资源,确保增殖放流效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河北省渔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委会同意,衡水湖将实行封湖禁渔。禁渔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禁渔范围为实行全湖范围禁渔。 禁渔期内,所有民用船只全部离湖上岸,未经许可,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入湖。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收售衡水湖水产品,一经查获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遵守渔业法律、法规。对违反渔业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由衡水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执法部门,根据情节轻重依法处以罚款、没收渔具、渔获物、违法所得等处罚。对抗拒管理、扰乱湖区治安、破坏休渔秩序且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杜俊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