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用维护水域滩涂生态情况,科学公道应用水域滩涂资本,充足施展水域滩涂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依据市县养殖水域滩涂计划,南碇岛海洋维护区范畴内海产养殖568公顷属禁养区,应实行退养,为做好整改工作,特制定《漳浦县超计划海产养殖退养整改计划》。
一、整改事项
南碇岛海洋维护区超计划养殖水域568公顷海水养殖(养殖方法为底播,养殖品种为花蛤)。
二、整改目的
至2020年末,全体退养到位。
三、整改工作部署
2019年末完成退养287公顷;2020年末完成退养281公顷。
四、整改办法
(一)依法依规终止到期证件。南碇岛海洋维护区的海域应用权证到期后,县天然资本局将依法不再予以续期,该区域县海洋渔业局将不再予以行政允许审批,对已存的水域滩涂养殖应用证将依法予以刊出。
(二)政策宣扬领导。县海洋渔业局、天然资本局等相干部分、所属乡镇当局要做好退养开导工作。
(三)强化跟踪督促。县海洋渔业法律机构会同所属乡镇当局依法推进退养整改工作,开展按期或不按期法律巡视,倒排时光、倒逼义务,严厉依照退养刻日督促业主按打算清退现存养殖,并即时跟管,谨防养殖回潮甚至新增养殖。
(四)实地核检验收。根据退养时限,由县海洋渔业局构成验收组,按规范请求对南碇岛海洋维护区超计划养殖水域568公顷海水养殖退养工作进行核检验收,销号交账。
(五)增强动态监管,树立长效治理机制。防止“前清后养”、“先退落后”、“此退彼养”行动。县海洋渔业法律年夜队要结合乡镇当局遏制回潮和新增养殖,对回潮和新增违规养殖要组织气力依法依规实时予以肃清,果断杜尽维护区违规养殖。同时要触类旁通,以点带面,增强禁养区的动态巡视管控,实时发明、实时整改,切实晋升计划的履行。
五、组织保障
成立整改工作和谐组,由县当局办牵头,兼顾和谐负责南碇岛海洋维护区超计划养殖退养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