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国民法院瓜沥法庭的巡回法庭来到了杭州某海产养殖有限公司,现场开庭归并审理了两起益农镇地盘租赁合同胶葛案。
2014年1月1日,原告益农镇国民当局与被告钱某、汪某签署《地盘承包合同书(益农片)》,合同商定原告将占地面积为48亩和44亩的益农片围垦地盘分辨包给被告钱某、汪某,地盘应用刻日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地盘承包金为每年每亩1300元,并商定各方的其他权力任务。2018年11月,原告向被密告出版面《通知》,告诉合同到期后不再续包,请求被告实时做好清塘出地预备和固定资产处理工作。2018年12月3日,原告又召集全部地盘租赁户开会,再次重申同样内容。但被告仍持续占用租赁地盘拒不回还,原告多次催促无果。
但被告提出他们在承包期内对于地盘的出产投进,原告应承担响应用度。
随后,两边进行了剧烈的争辩,审讯员对两起案件进行了剖析。
最后,审讯员当庭作出了宣判。
因为两案案情类似,审讯员对汪某作出了同样宣判。
萧山广电全媒体记者:徐雨丹、孔鹏飞